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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研究》:习近平关于制度自信重要论述的基本内容与理论贡献
发布时间:2021-04-29     作者:   点击量:   分享到:

2021年2月25日,《马克思主义研究》刊发公司阎树群教授文章:《习近平关于制度自信重要论述的基本内容与理论贡献》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DyIupMr9nX3XlX6jVvIhg

原文如下:

【内容提要】坚定制度自信既要靠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制度,又要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同时离不开科学的制度理论引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坚定什么样的制度自信、怎样坚定制度自信这一基本问题作出了系统回答和原创性贡献,这集中体现在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系统概括为13个方面,丰富了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认识;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完善制度、彰显优势的根本途径,拓展了对改革与社会主义制度关系的认识;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创新了对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认识;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三个层面,深化了对制度体系内在结构和基本要素的认识。这些关于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具有深厚的历史性、严谨的科学性、完整的系统性、广泛的人民性等显著特征,构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好坚定制度自信提供了全新视野、理论基础、科学方法和精神动力。

【关键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制度自信

作者简介:阎树群(1957-),伟德BETVlCTOR1946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西安 710119)。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号召全党:“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坚定制度自信,既要靠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制度,又要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同时离不开科学的制度理论引领。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结合新时代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实际以及人们的思想实际,对制度自信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原创性贡献,是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和21世纪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以理论的清醒确保政治的坚定和实践的自觉,把实践上坚持完善制度的行为、情感上坚决拥护制度的信念、理论上科学阐释制度的优势高度统一起来,是新时代加强制度建设、坚定制度自信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的基本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立足新时代中国具体实际,在科学阐述制度自信的客观依据的基础上,对新时代坚定什么样的制度自信、怎样坚定制度自信这一基本问题作出系统回答,阐明了制度自信的来源,揭示了制度自信的内容,指明了制度自信的实现途径,为新时代推进以国家制度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的制度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奠定了坚实理论基础。

1.制度自信何以可能

习近平指出:“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我们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制度自信,并不是自说自话的盲目乐观,而是有着充分的事实根据、历史根据和内在根据。

我们的制度自信具有充分的实践成果支撑,这是制度自信的事实根据。习近平指出:“我们讲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有坚如磐石的精神和信仰力量,也要有支撑这种精神和信仰的强大物质力量。”按照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制度自信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必然要受到社会物质条件的制约,是由社会存在的状况和社会发展的态势所决定的。改革开放40多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前所未有、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基础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取得的巨大实践成果,奠定了广大人民群众认同制度、拥护制度和参与制度建设的现实依据和心理基础,从而使制度自信扩展为一种社会心理,形成普遍的社会认同与坚定信仰。

我们的制度自信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这是制度自信的历史根据。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党和人民长期奋斗、接力探索、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我们必须倍加珍惜,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于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沃土,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浸润中不断吸收历朝历代国家制度建设和治国理政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又是党领导人民百年来奋斗、创造、积累的重大成就,是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开创和确立的。进入新时代以来,我们党为制度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作出不懈努力,取得了制度建设的全方位整体性创新成果。这种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历经几代中国共产党人长期探索和不断完善而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相统一的产物,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根基和高度的严整系统性,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社会制度。

我们的制度自信具有制度自身优势的依托,这是制度自信的内在根据。有比较才有鉴别,一个制度好不好,一比较就一目了然。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在阐述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论断时指出,如果社会主义制度不比旧制度优胜,旧制度就不会被推翻,新制度就不可能建立。中国社会的发展证明毛泽东这个论断是完全正确的。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在回答“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哪个好?”的问题时明确指出:“当然是社会主义制度好。”接着他讲道:“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些特点,我国人民能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理想,共同的道德标准。以上这些,资本主义社会永远不可能有。”在新时代,习近平同样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比资本主义制度更有效率,更能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更能在竞争中赢得比较优势”。这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比较优势,一是体现在效率上,二是体现在人民性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概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优势,特别是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势、人民当家作主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优势等,都是资本主义制度无法比拟的。

2.制度自信的核心要义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中,置于首位并成为其核心要义的是坚定政治制度自信。这是由政治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中的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地位以及在新时代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的优势所决定的。

一是从社会主义制度确立的先后顺序看,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形成要早于经济制度和其他制度。从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制定到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已经确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运用政治上层建筑的力量,迅速统一了全国经济政治,顺利完成了国民经济恢复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从而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因此,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新旧社会更替和发展模式创造性转型的中介环节,是直接促成中国社会发生根本变化的巨大杠杆。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看,党和人民对我国社会制度的认同首先来自对政治制度的认同;所谓制度自信,首先也是来自政治制度自信。

二是从政治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地位作用看,政治制度自信在制度自信中居于首要地位和关键环节。习近平指出:“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同时又反作用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在一个国家的各种制度中,政治制度处于关键环节。所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这就告诉我们,政治制度自信作为首要制度自信,根本原因就在于政治制度在整个国家制度运行中居于统领的核心地位,在于政治制度本身对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的重要制约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由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全面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制度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重要制度构成的政治制度体系。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政治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归根结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治制度就完全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而是具有自身发展的相对独立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对经济基础的能动反作用和一定条件下的决定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关键环节,是经济制度的保障、文化制度的支撑、社会制度的引领、生态文明制度的抓手。

三是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肩负的历史使命看,政治制度自信是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重要力量。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肩负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需要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迎接重大挑战、化解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这对于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的确是新的重大考验。这场新的伟大斗争,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领域,囊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国家安全、领土完整、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际话语权等诸多方面,其中斗争的焦点都指向政治制度。因此,要能够有效应对上述诸多挑战和考验,推进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不断走向胜利,就必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巨大优势,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进行有胆有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在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下推进国家制度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下推进全球治理、促进世界和平发展与合作共赢。我们必须看到,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形势严峻,各种风险挑战并存,这里既需要攻坚克难的坚强决心,又需要运筹帷幄的战略思维,还要有长期斗争的心理准备。这就要求我们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运用政治制度的威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冲击,这是我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断夺取斗争新胜利的重要动力。

当然,强调坚定政治制度自信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并不能忽视其他含义。正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等层面,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文明制度等方面构成的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由多方面优势构成的全面优势一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也是由经济制度自信、政治制度自信、文化制度自信、社会制度自信、生态文明制度自信等组成的制度自信体系。这就要求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为引领,以坚定政治制度自信为统领,在各项制度自信的相互交融和彼此促进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全面提升;以坚定制度自信为重点,把坚定制度自信和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辩证统一起来,以便在理论和实践上更好彰显和更加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

3.如何坚定制度自信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坚定制度自信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发挥的根本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创建的先进社会制度,如果离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所谓制度优势也就无从谈起。同时,也正是基于党的坚强正确领导,才能够推动制度本身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与定型。因此,坚定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党的领导制度的自信。一方面,党通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优势,广泛动员有效组织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能力建设以及各项事业,以治国理政的显著业绩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另一方面,党通过保持自身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先进理论为指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理想为支撑,以严密组织体系、严格组织生活、严格组织纪律为条件,以密切联系群众为根本,从而以自身优势引领和锻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制度优势最大限度转化为治理优势。

二要立足中国实际,这是坚定制度自信的根脉所在。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这一制度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这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传统、革命传统的基础上以及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发生发展乃至最终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承载着中华文化的精神血脉,承载着革命文化的基因密码,承载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经验,从而构成了我们坚定制度自信的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精神力量。这也同时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满足中国人民需要的管用制度。解决中国的问题,需要符合中国实际、人民衷心拥护的制度,照搬照抄别国的制度和模式,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甚至会造成问题的加剧与恶化。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就是要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的历史必然性,坚信这一制度在应对和解决我国实际问题上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从而在心理上认同、行为上坚守这一科学制度。正如习近平所说:“中国有9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56个民族,我们能照谁的模式办?”“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

三要不断完善制度,这是坚定制度自信的不竭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奠基、开创到确立,在实践中已经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但是,实践发展没有止境,制度创新也没有止境。推动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还要付出艰巨的努力,特别是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促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对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态度一是坚持,二是完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一重大政治问题作出十分清晰的阐述,理应成为制度建设的根本遵循。在坚持和完善两个方面的关系中,坚持是前提,不坚持谈不上完善;完善是手段,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坚持源于制度优势,来自制度自信;完善是为了更好彰显制度优势,进一步增强制度自信。而要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完善和发展制度,就必须在制度建设中不断改革创新,既要革除不合时宜的某些制度,又要建立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的新的制度,特别要注意把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这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制度自信才不会异化为制度迷信、制度崇拜从而成为制度发展的束缚与禁锢。习近平指出:“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把制度自信转化为改革创新精神和体制机制改革的动力,在坚定制度自信的基础上清醒深刻地认识到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情况,从而把坚定的制度自信转化为高度的制度自觉,通过改革创新而使制度不断趋向成熟定型。另一方面,要在制度创新中坚定制度自信,实现制度自信和制度创新的双向互动,用制度自信为制度创新提供精神支撑,从而凝聚人心、攻坚克难;用制度创新促使制度自信更加深入人心、更加历久弥坚。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的理论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核心问题作出一系列深刻论述和理论创新,为马克思主义的制度理论宝库增添了鲜活内容,为坚定制度自信提供了理论支撑。

1.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梳理概括为13个方面,丰富了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认识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依据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的原理,针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端而对未来社会作出科学预测,他们提出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等特征,都可以看作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从列宁关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抗将会消逝、矛盾依然存在的论述看,他是循着社会矛盾的思路来看待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毛泽东在继承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矛盾思想的基础上创立了社会基本矛盾学说,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状况的基本适应性、矛盾性质的非对抗性以及矛盾解决方式的自我完善性等方面阐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邓小平多次从不同角度在同资本主义社会的比较中论述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其晚年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揭示可以看作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目标和手段的统一中对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综合阐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国际形势,必须运用制度的威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习近平在不同场合对制度优势作出多角度、全方位的阐述。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梳理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把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认识提高到全新的水平。这一概括全面系统,层次清晰,内容翔实,有理有据,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贯穿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优势,为我们坚定制度自信提供了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2.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完善制度、彰显优势的根本途径,拓展了对改革与社会主义制度关系的认识

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毛泽东曾多次提出通过“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主张,但由于国内外复杂因素的影响和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不足,其间走了一段弯路,也有过严重教训,但为后来实行改革开放、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重要思想基础。邓小平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在继承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特殊性和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同时又是一场革命的正确主张。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有步骤有秩序的改革解决社会基本矛盾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在这一思想指引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改革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体制到其他体制不断推进,开创并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使制度优越性得以充分显现。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如何通过继续推进改革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从而以巨大的制度优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为此,党中央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围绕完善制度和推进治理现代化专题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并作出全面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此基础上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建设并作出顶层设计,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总之,这两次中央全会虽然各有侧重,但都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的关系相互配套和协同发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和完善制度,在坚持和完善制度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从而更好地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威力和治理效能,这就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的实践中把我们党关于改革和制度关系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高度,为坚定制度自信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动力支持。

3.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创新了对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认识

回顾社会主义发展史,如何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并治理好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关系到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废除旧制度的根基、建造社会主义制度的高楼大厦是无产阶级革命时代面临的难题;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之后,通过自我完善以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赢得同资本主义制度相比较的优势更难;特别是使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并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更是当代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的重大课题。正如习近平所指出:“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马克思、恩格斯没有遇到全面治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原理很多是预测性的;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后不久就过世了,没来得及深入探索这个问题;苏联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但也犯下了严重错误,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从马克思在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科学预见未来社会制度,到列宁率先在苏联创建社会主义制度,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作出巨大贡献。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进而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经过艰辛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社会治理经验,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时代要求,如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上治理好社会主义社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的实践中积累了弥足珍贵的经验,走出了一条在坚持制度和完善制度相统一、推进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相统一、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统一的实践中,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治理效能内化为制度自信的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为突破世界社会主义制度定型难题作出重大贡献,为我们坚定制度自信提供了科学依据。

一是把国家制度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紧密融合起来。以前我们讲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立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着眼于通过制度变革促进以生产力为基础的经济社会发展。这当然是对的。但却很少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待制度,很少从理论上阐述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的关系。明确提出社会治理并把国家制度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紧密融合起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理论创新。习近平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这就深刻阐明了国家制度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内在联系,告诫我们不仅要从社会发展特别是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来理解和看待制度,而且要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审视和运用制度。我们党之所以强调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是因为制度和治理尽管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侧重点有所区别。制度是治理的根据,治理是制度的实践;制度侧重于规范本身,治理侧重于进行管理;制度是相对固化的实践结果,治理是主体的活动过程。没有完善的国家制度,就不可能有完善的国家治理体系;但是有了完善的国家制度而不能很好用于治理国家和社会,还不等于有完善的国家治理体系。这就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相并列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原因。强调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统一性,其实质正如习近平所说,在治国理政中,要“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只有实现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的紧密融合,才能形成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良好社会状态。

二是把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有机结合起来。习近平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单靠哪一个治理国家都不行。”如果说党的十八大之前我们侧重强调完善和发展制度,那么十八大之后我们则在完善和发展制度的同时侧重强调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如果说我们之前在现有制度框架下讲社会管理,新时代我们则更强调社会治理。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各领域的持续改革,我们确立了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但是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相对薄弱的制度执行力之间形成了较大反差。这突出表现在社会管理体系下管理主体和管理方式的单一性严重影响着制度优势的发挥。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适时提出将社会管理转变为社会治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多元治理主体,以及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全面治理格局,实现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的有机统一。

三是把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辩证统一起来。实现四个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首次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化的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但由于当时的主要任务是“一化三改”,因而对四个现代化不可能作出具体安排。1956年党的八大将实现四个现代化写进党章,1964年三届全国人大把交通运输业现代化改为科学技术现代化并对实现四个现代化作出安排部署,1975年四届全国人大再次提出四个现代化的问题,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延缓了现代化的进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把四个现代化提到重要日程,并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作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生命线,邓小平还提出“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步骤。党的十九大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战略安排,擘画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21世纪中叶完成从基本实现现代化到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跨越,同时,在四个现代化的基础上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命题和思想。这就在科学阐述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四个现代化的关系问题。习近平指出,我们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一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四个现代化提供制度支撑和能力保证,没有国家治理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四个现代化;另一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又是四个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各个领域,都有一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这就从宏观和微观的结合上深刻揭示了制度、治理和现代化的内在关系,为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思想武器,也为坚定制度自信提供了全新的视野。

4.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三个层面,深化了对制度体系内在结构和基本要素的认识

毛泽东不仅带领党和人民创建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且为完善和发展这一制度进行了不懈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以及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中国社会发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毛泽东不仅从不同角度多次强调和论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而且就克服制度的不完善方面作出努力。早在1958年毛泽东就指出,“搞八年没有摸到一条路,不会搞。也是因为制度没有改革”。毛泽东的这一思想无疑是十分宝贵的。邓小平继承了毛泽东关于制度建设的正确主张,同时在理论上把社会主义制度分为基本制度和具体体制两个层面,认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好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但我们建立的僵化体制严重束缚生产力的发展,背离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妨碍了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因此必须予以改革。邓小平据此提出了关于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又是一场革命的理论判断,从而为制度改革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具体体制总是和基本制度相对应和相联系的,对具体体制的改革必然涉及基本制度。在党的十四大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党的十五大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基础上,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已经确立。他还对这一制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主要内容作出科学分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构成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这些不同层面的制度,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相互衔接和相互联系,共同支撑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这一制度理论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制度建设成果的系统梳理和科学总结,为制度创新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更加完善和更加定型作为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形成了一系列关于制度创新的理论,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是对党和国家各方面事业作出的制度安排。”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层次结构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并据此重新梳理概括制度内容,标志着我们党对制度内在结构的认识大大提升了。在根本制度层面,在原有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基础上,增加了根本领导制度即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和全面领导制度,根本文化制度即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制度,根本社会治理制度即共建共治共享制度,根本军事制度即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这既扩大了根本制度的范围,使根本制度体现在制度体系的诸多方面,又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制度层面对党的领导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形成的新认识。在基本制度层面,在原有三项基本政治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把基本经济制度扩充为三项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现了我们党对市场经济体制和所有制以及分配制度相互结合与有机融合的新认识。在重要制度层面,也在原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各领域具体制度的基础上,增加党的建设制度等内容,并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纳入重要制度之中。这一系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崭新认识,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坚定制度自信,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的显著特征和时代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作出的深入思考和顶层设计,具有显著特征和重大意义。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的显著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具有深厚的历史性。习近平论制度自信,如同他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一样,蕴含着丰厚的文化因子和历史底蕴,从历史的发展和文化的传承中阐发研究对象,从而使人们对对象的认识和把握具有了清晰的脉络和深厚的渊源,体现了逻辑和历史的高度统一。他将制度自信放到中国社会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来考察,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共产党光辉灿烂的革命文化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大视野来认识,使制度自信获得了更加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使制度自信的力量更加强劲持久,也使制度自信的影响更加悠远绵长。对不同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实践发展,他强调要采取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将其置于特定历史条件下作出科学分析,既要看到其重大区别,又要看到其本质上的一致,即都是党领导人民对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任何“相互否定”的论点都是错误的,这就为我们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性提供了科学方法论,也为坚定制度自信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根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具有严谨的科学性。首先,这种科学性体现在它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于社会主义制度思想在新时代的更好坚持和发扬光大,具有科学的理论来源和思想支撑,同时又结合新时代的具体实际予以创新,实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制度建设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其次,这种科学性体现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规律的正确揭示与深刻阐述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以制度自信的来源作为思考和论证的逻辑起点,从制度自信的内涵、制度自信的要求、制度自信的原则、制度自信的基础以及制度自信与制度创新的良性互动等角度,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客观规律,阐明了制度自信在制度发展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动力、判断标准、价值取向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体现规律性的科学阐释。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具有完整的系统性。这突出体现在系统回答了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什么是制度自信、为什么要坚定制度自信以及如何坚定制度自信的一系列基本问题,构成了完整系统、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具备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理论特征。从宏观层面来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是立场观点方法的辩证统一,即坚持制度自信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的基本立场和价值旨归;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将对制度自信的分析建立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客观理性认识的基础上;强调坚定制度自信必须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制度理论和中国实际、坚持制度和完善制度高度统一的辩证思维方法。从微观层面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制度等各个领域,关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等各个层面,呈现出制度建设和制度理论的系统擘画、顶层设计和全面阐述,强调在对各个领域和不同层面制度认同基础上而形成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整体情感升华与高度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具有广泛的人民性。这种人民性体现在这一重要论述是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作为制度自信的核心内涵和主旨主线。在习近平看来,我们坚定制度自信,归根到底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切切实实的利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离开这一点,就难以理解党中央专题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强调坚持和完善制度、彰显制度优势和坚定制度自信的重大意义。这就在制度顶层设计上集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体现了习近平在制度建设的理论创新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为民情怀。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获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同和充分接纳。习近平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视阈下所阐发的中国梦的凝聚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向心力、中国共产党的动员力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个人的领导力和人格魅力,都让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制度自信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的时代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这一重要论述,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的统一中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坚持什么样的制度自信、如何坚持制度自信的一系列基本问题,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制度建设的思想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与科学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有力回击了某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攻击,同时也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话语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着重阐明了凸显中国特色对于我国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肯定了弘扬中国历史传统和解决中国现实问题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中的重大作用。这些重要论述,以严谨的理论逻辑和令人信服的经验事实,说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社会长期发展和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是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实际的先进社会制度。这就从根本上驳倒了某些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普世说”和资本主义道路的“万能说”。同时,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中,还创造性地提炼出一系列具有标志性和创新性的概念范畴,这就彻底摆脱了西方中心论的话语陷阱和思维模式,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在理论与话语、内容与形式上都具有极强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自信的重要论述,极大增强了社会共识和国家认同,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发展合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的根本是制度自信;制度自信的首要自信是政治制度自信。而政治制度自信的实质就是信任和拥护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确立并不断完善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重要政治制度。因此,制度自信的提出,其实质就是要把全国人民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下,以高度认同、充满自信的精神状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制度自信就成为凝聚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社会共识和精神力量。